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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之間任意分割登記不動產都不用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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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之間任意分割登記不動產都不用課徵贈與稅

辦理遺產過戶登記必須先取得國稅局發出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常見的遺產項目有銀行存款、房屋土地及股票等,不管是哪一種,都要繳清遺產稅之後,才能夠辦理繼承過戶。

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才能憑國稅局發出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各項遺產的過戶登記。而這個時候不管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登記給各個法定繼承人,都不會發生贈與稅的課稅問題。


繼承人之間不論如何分割登記不動產都不會課徵贈與稅

清華會計師事務所彭清淵會計師解釋,因為民法中應繼分之規定,目的是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可以保障繼承人依法應有的權益;但如果是繼承人間自行和平協議某些繼承人可以取得比民法規定的應繼分更多的遺產,這種情形下,民法並不會限制;所以繼承人取得遺產的多或少,並不需要跟法定的應繼分比較,所以也就不會發生繼承人之間相互贈與的問題。

舉例來說,媽媽過世時留下1戶帝寶豪宅(持分100%),繼承人有配偶爸爸、兒子及女兒共3人,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爸爸與兒子及女兒平均各為3分之1,但如果爸爸兒子女兒三人自行協議分割登記,由爸爸、兒子各取得帝寶持分10%,女兒取得帝寶持分80%;這樣一來女兒雖然拿到比法定應繼分更多的權益,因為這是繼承人之間的登記協議,所以不用擔心有繼承人間相互贈與的問題。